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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氟乙烯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116-14-3
分子式:
分子量:

四氟乙烯安全技术说明书   

 

中文名: 四氟乙烯;全氟乙烯  
英文名: Tetrafluoroethylene 
分子式: CF   分子量: 100.02  
结构式:
CAS号: 116-14-3   RTECS号: KX4000000  
HS编码:   UN编号: 1081  
危险货物编号: 21032   IMDG规则页码: 2182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臭气体。  
主要用途: 用作制造新型的热塑料、工程塑料、新型灭火剂和抑雾剂的原料。  
熔点: -142.5 沸点: -76.3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相对密度(空气=1): 3.0 
饱和蒸汽压(kPa): 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 
临界温度(℃): 33.3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燃烧性: 可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   自燃温度(℃): 187.8  
爆炸下限(V%): 10%   爆炸上限(V%): 50%  
危险特性: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高活性的易燃气体。能形成不稳定的过氧化物。若萜烯抑制剂浓度不够,会发生爆炸性聚合反应。与空气、氧气、氧化剂和三氧化硫接触发生剧烈反应。易燃性(红色):4 反应活性(黄色):3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易燃或可燃物。   聚合危害: 能发生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雾状水。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并引起回燃。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若冷却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调升高,罐体变色或有任何变形的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危险性类别: 第2.1类易燃气体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4  
包装类别: Ⅱ  
储运注意事项: 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废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ERG指南:116P(抑制了的) ERG指南分类:气体—易燃(不稳定的)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30mg/m3 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  
毒性: 属低毒类 LD50: LC50:164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氟代烃在低层大气中比较稳定,而在上层大气中可被能量更强的紫外线分解。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轻者仅有一般刺激症状,如咳嗽、胸闷、头晕、乏力、恶心等;较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或间质型肺水肿;严重者出现明显的化学性肺水肿及心肌损害等。接触者还可出现聚合物烟尘热。慢性中毒:常见症状有头痛、头昏、失眠、恶梦、记忆力减退、乏力、腰酸背痛等。 IARC评价:3组,未分类物质;无人类资料;无动物资料 IDLH:250mg/m3(以氟计) OSHA高危险化学品过程安全管理:29CFR 1910.119,附录A,临界值:5000lb(2268kg) 健康危害(蓝色):2  



皮肤接触: 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接触液化气体,接触部位用温水浸泡复温。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眼睛接触: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NIOSH/OSHA比照氟1ppm:供气式呼吸器(1)2.5ppm连续供气式呼吸器(1)。5ppm:自携式呼吸器、全面罩呼吸器。25ppm: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一氧化碳滤毒罐、带失效指示器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防护服: 穿工作服。  
手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泄漏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类易燃气体。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防事故泄漏/可燃物(款112(r)表3),临界值(TQ)4540kg。有毒物质控制法:40CFR7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