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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氨基四氮唑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4418-61-5
分子式:CH3N5
分子量:85.07

5-氨基四氮唑检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5-氨基四氮唑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的5-氨基四氮唑
结构式:
                          

                              
分子式:CH3N5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讨论,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01-88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2-88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3-88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有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06-88   化学试剂   水份测定通用方法(卡尔费休法)
GB/T6682-92  化学试剂   析实验室用水规格的试验方法

3 要求
3.1 外观:白色结晶粉末
3.2 5-氨基四氮唑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
指标
鉴 别 试 验
熔 点 确 定
含量(以HPLC)的质量分数 %
≥99.0
熔 点      ℃
200.0-206.0
水 份  %(m/m)
≤0.5
澄清度(1%水溶液)
无色透明
重金属   (Pb)                    mg/kg
≤10
铁离子   (Fe)                    mg/kg
≤10
氯化物   (Cl)                    mg/kg
≤100

4、试验方法
4.1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    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4.2本标准所用的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及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制备。
4.3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条件下,用目视法判别。
4.4主含量测定
4.4.1方法原理
5-氨基四氮唑主含量用高压液相色谱仪在选定的工作条件下,用紫外检测器,采用面积归一法定量。
4.4.2试剂和材料
4.4.2.1 甲醇:色谱纯;
4.4.2.2乙腈:色谱纯;
4.4.2.3磷酸氢二钾:分析纯;
4.4.2.4磷酸85%:分析纯;
4.4.2.5水:经0.45μm滤膜过滤,使用的水应是通过蒸馏或离子交换等方法精制的水,或者通过反渗透、蒸馏、离子交换等方法结合精制的水,水质不应干扰分析。
4.4.2.6溶液:磷酸氢二钾溶液:1.74g/L,1.74g磷酸氢二钾溶于1000mL纯水中。
4.4.3仪器和设备
4.4.3.1高压液相色谱仪型号:shimadzu    LC-20AB;
4.4.3.2输液泵:流量范围0.0001mL/min-10.0mL/min;
4.4.3.3检测器:多波长紫外分光检测器或具有同等性能的分光检测器;
4.4.3.4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
4.4.3.5色谱柱:Arasil    C18    250×4.6mm×5μm;
4.4.3.6超声波发生器;
4.4.3.7微量注射器:10μL。
4.4.4液相色谱分析条件
4.4.4.1流动相:磷酸氢二钾与乙腈的体积比为95:5
4.4.4.2波长:215nm;
4.4.4.3流量:0.8mL/min;
4.4.4.4进样量:2μL;
4.4.4.5柱温:40℃;
4.4.4.6压力限制:30MPa。
4.4.5溶液的制备
4.4.5.1称取试样0.08g(精确至0.0002)用乙腈溶解后于50mL容量瓶中摇匀待用。
4.4.5.2用2mL针筒移取(4.4.5.1)试样用有机过滤头0.45μm滤膜过滤至10mL的试剂瓶中待用。
4.4.6分析步骤
开启色谱仪,待仪器各项操作条件稳定后,用微量注射器移取(4.4.5.2)试样溶液2μL进样,待最后一个组分流出,用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进行结果处理。
4.4.7结果计算
5-氨基四氮唑以质量分数ω1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A
ω1=----------×100………………(1)
        ∑Ai
式中:
A----5-氨基四氮唑的峰面积数值;
∑Ai-各组分i的峰面积数值之和。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
4.4.8允许差
5-氨基四氮唑纯度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0.02%,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4.5熔点测定
4.5.1仪器和设备
4.5.1.1WRS-1B 数字熔点仪;
4.5.1.2毛细管:内径:0.9-1.1mm    壁厚:0.10-0.15mm    管长:80mm;
5.2测定
5.2.1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
5.5水份测定
称取试样0.8-1.0g(称准0.0002g)按GB/T606进行
5.6澄清度测
5.6.1试剂和设备
一般实验室玻璃仪器
5.6.2要求澄清透明1%水溶液。
5.6.3称取试样1g(称准至0.1g)于250ml烧杯中,加蒸馏水100ml,水溶液澄清透明。
5.7重金属(Pb)测定
5.7.1方法提要
在弱酸性(PH3-4)条件下,试样中的重金属离子与硫化氢作用,生成棕黑色,与同法处理的铅标准溶液比较。
5.7.2试剂与设备:
5.7.2.1 50ml比色管;一般实验室玻璃仪器。
5.7.2.2无水甲醇;试剂甲醇
5.7.2.3 10%氢氧化钠:称取氢氧化钠10克,用水稀释至100ml。
5.7.2.4 6mol/L盐酸,量取50ml盐酸,用水稀释至100ml。
5.7.2.5 1mol/L氨水,;量取6.7ml氨水,用水稀释至100ml。
5.7.2.6铅标准溶液I:0.1mg/ml按GB/T602-2002之规定配制。
5.7.2.7铅标准溶液II:0.01mg/ml临用前配制。
5.7.2.8 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称取25.0g乙酸铵溶于25ml水中,加45ml 6mol/L盐酸,用稀盐酸或稀氨水调节PH值至3.5,用水稀释至100ml。
5.7.2.9酚酞指示液:1%乙醇溶液。
5.7.2.10饱和硫化氢水:将硫化氢气体通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至饱和为止(临用前制备)。
5.7.3测定
样品处理:称取试样1g(称准至0.1g)于50mL比色管中,加无水甲醇10mL,10%氢氧化钠5Lm,使样品溶解,加水至25mL,摇匀,待测。以后按GB/T5009.74-2003中6测定。
5.8铁离子测定
5.8.1方法提要
在酸性条件下,试样中Fe3于SCN反应呈现的颜色,与标准色比较。
5.8.2试剂与设备:
5.8.2.1 50ml比色管:一般实验室玻璃仪器。
5.8.2.2无水甲醇:试剂分析纯。
5.8.2.3硫酸亚铁(铵)I:0.1mg/ml铁标准溶液。
5.8.2.4硫酸亚铁(铵)II:0.01mg/ml铁标准溶液,临用前配制。
5.8.2.5过硫酸铵:5%(m/v)水溶液(新制备)。
5.8.2.6盐酸:10%(m/v)溶液。
5.8.2.6硫氰酸铵:30%(m/v)溶液,。
5.8.3测定
称取试样1g(称准至0.1g)于50ml比色管中,加约20ml无水甲醇摇动下溶解,加4ml盐酸,1ml过硫酸铵溶液, 用水稀释至35ml,加3ml硫氰酸铵溶液,用水稀释至50ml,摇匀。与标准色比较,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色。标准是将0.01mg/ml铁标准溶液移取1ml与样品同样处理。
5.9氯化物测定
5.9.1方法提要
在硝酸介质中,氯离子与银离子生成难溶的氯化银。当氯离子含量较低时,在一定时间内氯化银是悬浮体,使溶液浑浊,与标准色比较。
5.9.2试剂与设备
5.9.2.1无水甲醇:试剂分析纯。
5.9.2.2稀硝酸:1+1。
5.9.2.3硝酸银标准溶液:0.1000mol/L。
5.9.2.4 50ml比色管:一般实验室玻璃仪器。
5.9.2.5氯化物标准溶液I:0.1mg/ml按GB/T602-2002之规定配制。
5.9.2.6氯化物标准溶液II:0.01mg/ml,临用前配制。
5.9.3测定
称取0.1克(称准至0.01g),置于50ml比色管中,用水溶解并稀释至25ml,加稀硝酸10ml,加水5ml,摇均。做供试样。
标准比色溶液是准确移取1ml氯化物标准(0.01mg/ml),置于50ml比色管中,加水至25ml,加稀硝酸10ml加水5ml,摇均。做对照样。
在供试样、对照样中分别加入硝酸银(0.1000mol/L)标准溶液1ml,加水稀释至50ml,摇均。在暗处放置5分钟,同置黑色背景上,观察,供试样浊度不深于对照样。
5.10产品检验与验收
5.10.1若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件中抽样复验。重新检验的结果中,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5-氨基四氮唑不合格。
5.10.2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5.10.3极限数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
6、抽样
每批随机确定3个包装件抽样,最终抽样不少于250g,混合均匀后,分装两个干燥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其中一瓶留样,一瓶检验用。
7、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7.1每桶都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净重、毛重、生产厂等,也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标识。7.2用纸板桶或铁桶包装,内衬两层塑料袋。每桶净重25kg,每500kg为一批。单件允差250g,批平均偏差不允许出现负偏差。或根据订货合同另行包装。
7.3贮运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7.4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远离火源的库房中。
7.5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防止强烈振动、倒置。
7.6保证期: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5-氨基四氮唑的保证期,从生产日期算起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