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您提供化工资料查询,分享技术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

壬二酰二甘氨酸钾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477773-67-4
分子式:C13H20N2O6K2
分子量:378

化妆品用原料 壬二酰二甘氨酸钾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用原料 壬二酰二甘氨酸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用原料 壬二酰二甘氨酸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标准。
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第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3 产品描述:化学合成的壬二酰二甘氨酸钾的水溶液。
3.1 分子式:C13H20N2O6K2
3.2 分子量:378
3.3 本原料中未添加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禁用、限用组分目录中物质。
4 要求
4.1 感官指标
表1 化妆品用原料 壬二酰二甘氨酸钾感官指标
外观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感官指标  气味--轻微特征性气味
4.2 理化指标
表1 化妆品用原料 壬二酰二甘氨酸钾理化指标
pH值        6.5~7.5
理化指标
有效成份    28.0~32.0%
密度        1.10~1.17 g/cm3
4.3 卫生指标:
产品卫生指标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有关规定要求。
表2 化妆品用原料 壬二酰二甘氨酸钾卫生指标
细菌总数,CFU/g <500
粪大肠菌群,CFU/g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CFU/g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不得检出
酵母菌和霉菌,CFU/g <100
汞,mg/kg <1
砷,mg/kg <10
铅,mg/kg <40
卫生指标
甲醇,mg/kg <2000
4.4 净含量要求
1.0kg+10g 20.0kg+100g
允许误差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5 外观要求
应符合QB/T 1685 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用目力在室内无阳光直射处观察。
5.2 气味检验
凭嗅觉鉴定气味。
5.3 有效成份的测定
5.3.1 仪器
称量瓶φ55mm h 30mm
鼓风干燥箱一台
5.3.2 操作方法
称取样品5g 左右(准确0.0001g),置于已恒重的称量瓶中,于105~110℃干燥箱内干燥3h,取出冷却至室温,称重。
计算公式: X=100%*(m2-m1)/m
式中:x ——有效成份,%;
m1——空称量瓶质量,g;
m2——烘干后称量瓶与有效成份质量,g;
m ——样品质量,g。
两次平行实验结果的误差≤0.5%,取两次实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后的结果。
5.4 pH 值测定(参照GB/T 13531.1—92)
5.4.1 试剂及仪器
pH 计一台,包括温度补偿系统,精度0.1pH.
煮沸冷却后的蒸馏水不含二氧化碳,并防止二氧化碳的吸入缓冲溶液,pH 值接近试样溶液的PH 值。两种标准溶液(pH=6.88 pH=9.23 20℃)
电极:甘汞电极,玻璃电极或复合电极
5.4.2 测定方法
校准pH 计,按仪器的出厂说明书两点校正pH 计仪器校正好后,用蒸馏水冲洗电极,用滤纸擦干,取适量样品的原液将电极浸没在试样溶液中,搅拌于20℃测定,待pH 计的读数稳定1min 时,记录读数。以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为最后的结果,精确到0.1 pH,两次测量之差应小于0.3H 单位。
5.5 密度的测定
5.5.1 仪器
量筒250ml,一个
水银温度计1 支,0~100℃ 分度为1℃;
波美密度计1 支,1.000~2.000。
5.5.2 测定方法
将洗净干燥的量筒放于试验台上,试样混匀,缓慢的注入量筒中,不能产生气泡,手执干净密度计的上端,小心置于量筒中,勿使密度计与量筒底及量筒壁相接触。当摆动停止后,按弯月面上缘进行读数。测定样品溶液的温度为20℃。
5.6 细菌总数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7.粪大肠菌群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8 铜绿假单胞菌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9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10 酵母和霉菌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11 汞的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12 砷的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13 铅的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14 甲醇的检验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七年一月)方法检测。
5.15 净含量允差
按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方法检测。
6 检验规则
按本标准要求的方法和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七年一月)规定的方法检测,各项指标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若检测结果中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项,均属于不合格品,不允许包装出厂。
本产品指标分为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为必检项目,本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观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的细菌总数和霉菌和酵母菌,其它指标为型式检验项目,至少每年做一次全项检查。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包装
按QB/T 1685 执行。
7.2 运输
必须轻装轻卸,按上下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日晒、雨淋。
7.3 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通风干燥仓库内,堆放时必须距离地面20cm, 距内墙50cm ,中间留有通道,不得倒放,切忌靠近水源或暖气,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本产品的保质期为两年,凡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且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