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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异丙酯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541-42-4
分子式:
分子量:

亚硝酸异丙酯  

 

中文名: 亚硝酸异丙酯  
英文名: Isopropyl nitritel;1-Methyl ethyl ester nitrous acid 
分子式: CHNO   分子量: 89.09  
结构式:
CAS号: 541-42-4   RTECS号:  
HS编码:   UN编号:  
危险货物编号: 32153   IMDG规则页码:  




外观与性状: 灰黄色油状液体,易挥发。  
主要用途: 用作燃料,工业上用作有机合成的中间体。  
熔点: 沸点: 39(100.26kPa)
相对密度(水=1): 0.86(0℃)  相对密度(空气=1):  
饱和蒸汽压(kPa):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可分解。  
燃烧性: 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甲  
闪点(℃): <-16.9   自燃温度(℃): 引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下限(V%): 无资料   爆炸上限(V%): 无资料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受热或光照易发生分解,分解时有爆炸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三氧化碳,氮氧化物。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1211灭火剂,砂土,泡沫,干粉、三氧化碳。  



危险性类别: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7  
包装类别: Ⅱ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1mg/m3 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美国TLV—STEL:未制订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  
毒性: LD50: LC50:125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健康危害: 本品主要使血管扩张,引起血压降低及心动过速。大剂量可产生高铁血红蛋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