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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汞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592-04-1
分子式:
分子量:

氰化汞;氰化高汞  

 

中文名: 氰化汞;氰化高汞  
英文名: Mercuric cyanide 
分子式: Hg(CN)   分子量: 252.63  
结构式:
CAS号: 592-04-1   RTECS号:  
HS编码: 2837.1990.90   UN编号: 1636  
危险货物编号: 61001   IMDG规则页码: 6182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末,见光颜色变暗。  
主要用途: 用于医药、杀菌皂、照相及用作分析试剂。  
熔点: 分解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4.00  相对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汽压(kPa): 无资料  溶解性: 易溶于水、氨水、甲醇、乙醇,不溶于苯。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燃烧性: 不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   自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 无意义  
危险特性: 本身不能燃烧。受高热或与酸接触会产生剧毒的氰化物气体。  
燃烧(分解)产物: 氰化氢、氧化氮。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强氧化剂、酸类。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干粉、砂土。禁止使用酸碱灭火剂。禁止用二氧化碳。  



危险性类别: 第6.1类毒害品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4  
包装类别: Ⅱ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酸类、食用化工原料等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驶。 废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 包装方法:塑料袋、多层牛皮纸袋外中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接触限值: 中国MAC:0.3mg[HCN]/m3 苏联MAC:0.3mg[HCN]/m3 美国TWA:ACGIH 0.05mg[Hg]/m3,5mg[CN]/m3[皮]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LD50:25mg/kg(大鼠经口) LC50:  
健康危害: 接触后氰化物和汞中毒的症状均可出现。吸入本品粉尘可引起急性中毒,症状有胸部紧束感或疼痛,咳嗽,呼吸困难;氰化物中毒症状包括焦虑、神经错乱、头晕、呼吸困难、意识障碍、惊厥、呼气呈苦杏仁味。口服出现腹痛、呕吐、严重腹泻及上述氰化物中毒症状。眼接触引起角膜溃疡和水肿。对皮肤有刺激性,可引起皮炎;经皮吸收可引起中毒。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立即就医。  
食入: 误服者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洗胃。立即就医。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毒物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有关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泄漏处置: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厂商特别推荐的化学防护服(完全隔离)。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沙土混合然后逐渐倒至10%的氢氧化钠溶液中,放置24小时,经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害品。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中,该物质属第一类A级无机剧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