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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乙烯酯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108-05-4
分子式:C4H6O2
分子量:

乙酸乙烯酯;乙酸乙烯;醋酸乙烯;乙烯基醋酸酯  

 

中文名: 乙酸乙烯酯;乙酸乙烯;醋酸乙烯;乙烯基醋酸酯  
英文名: Vinyl acetate;Ethenyl ethanoate 
分子式: CHO   分子量: 86.09  
结构式:
CAS号: 108-05-4   RTECS号: AK0875000  
HS编码:   UN编号: 1301  
危险货物编号: 32131   IMDG规则页码: 3289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具有甜的醚味。  
主要用途: 用于有机合成,主要用于合成维尼纶,也用于粘结剂和涂料工业等。  
熔点: -93.2 沸点: 71.8~73
相对密度(水=1): 0.93  相对密度(空气=1): 3.0 
饱和蒸汽压(kPa): 13.3(21.5℃)  溶解性: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酮、苯、氯仿。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最小点火能(mJ):1.70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  
燃烧性: 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甲  
闪点(℃): -8℃闭杯;-5℃开杯   自燃温度(℃): 402℃)  
爆炸下限(V%): 2.6   爆炸上限(V%): 13.4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可能发生聚合反应,出现大量放热现象,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若无抑制[抑制剂通常为对苯二酚(小于60d)或二苯胺(60d或更长时间)],极易聚合;受热能引发反应。与氧化剂、强酸、碱和过氧化物接触发生剧烈反应。与酸、氨、脂肪胺和链烷醇胺等不能配伍。与2-氨基乙醇、氯磺酸、亚甲基二胺、二甲基亚胺、臭氧和发烟硫酸发生反应。能积聚静电,引燃其蒸气。易燃性(红色):3 反应活性(黄色):2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酸类、碱、氧化剂、过氧化物。   聚合危害: 能发生  
灭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若冷却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调升高,罐体变色或有任何变形的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危险性类别: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7  
包装类别: Ⅱ  
储运注意事项: 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ERG指南:129P ERG指南分类:易燃液体(极性的/与水混溶的/有毒的)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10mg/m3 美国TLV-TWA:35mg/m3 美国TLV-STEL:70mg/m3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属低毒类,对皮肤和眼有轻度刺激作用。 LD50:2900mg/kg(大鼠经口);2500mg/kg(兔经皮) LC50:大鼠吸入4000ppm,4小时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2.4mg/m3,24小时,轻度肝脏酶变化。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动物为不肯定性反应。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健康危害: 摄入、吸入具有中等毒性。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时间接触可引起麻醉作用。有资料报道对人有致诱变作用。 IARC评价:3组,未分类物质;无人类资料;动物证据不充分嗅阈:0.603ppm。暴露2h后嗅觉可能丧失 OSHA:表Z—1空气污染物 NIOSH标准文件:NIOSH 78~205 健康危害(蓝色):2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戴面具式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NIOSH40ppm:装药剂盒防有机蒸气的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呼吸器。100ppm:连续供气式呼吸器、动力驱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呼吸器。200ppm:装药剂盒防有机蒸气的全面罩呼吸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动力驱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呼吸器、白携式呼吸器、全面罩呼吸器。400ppm:正压供气式呼吸器。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护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特别注意眼和呼吸道的防护。  
泄漏处置: 切断火源。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可减少蒸发。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经稀释的洗液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防事故泄漏/可燃物(款112(r)表3),临界值(TQ)6825kg。防止水污染法:款307主要污染物、款313主要化学物或款401.15毒性物。防止水污染法:款311有害物质应报告量主要化学物(同CERCLA)。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地表水监测清单表建议方法(PQLμg/L)8240(5)。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2极端有害物质,临界规划值(TPQ)455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2270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1.0%。有毒物质控制法:40CFR716.12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