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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基吡啶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180kg/桶
最小购量:1
CAS:109-06-8
分子式:C6H7N
分子量:93.13

工业用2-甲基吡啶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2-甲基吡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和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以甲醛、乙醛、氨等为原料合成的工业用2-甲基吡啶。
化学名称:2-甲基吡啶
结构式:
                            

实验式:C6H7N
英文名称:Alpha Picoline
相对分子质量:93.13(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3 要求
3.1 外观
均相透明液体。
工业用2-甲基吡啶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2-甲基吡啶,% ≥  99.0
水分,% ≤        0.2
与水混合试验      合格
4 试验方法
4.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4.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3规定制备。
4.3 鉴别实验
本鉴别试验可与有效成分含量的测定同时进行。在相同的气相色谱操作条件下,试样主峰的保留时间与标样溶液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其相对差值应在1.5%以内。
4.4 外观的测定
在具塞比色管中加入试验样品,在日光或日光灯下目测。
4.5 2-甲基吡啶的含量的测定
参照GB/T 9722执行。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4.6 水分
按GB/T 6283的规定进行。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大于10%。
4.7 与水混合试验
4.7.1 方法提要
2-甲基吡啶与等体积的水相混合,观察其透明程度。
4.7.2 仪器
具塞比色管:容积50mL,带刻度。
4.7.3 测定
准确量取试样(10±0.2)mL(精确至0.1mL)于50mL具塞比色管中,加入等体积水,振荡1min,静止30min后与另一个盛有20mL水的试管相比较,观察其透明程度。
4.7.4 结果
溶液透明为合格,混浊为不合格。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 出厂检验项目为表 1 中的 2-甲基吡啶含量、水分。
5.1.2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 1 中的所有项目,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每三个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  主要原料有变化;
c)  停产又恢复生产;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f)  合同规定时。
5.2 工业用 2-甲基吡啶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规格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厂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等。
5.3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连续生产的实际批为一个组批,但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天。
5.4 采样按 GB/T 3723、GB/T 6678 和 GB/T 6680 的规定进行。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 200ml。将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玻璃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分析检验用,另一瓶保存备查。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 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桶装产品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灌装产品应重新多点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6.1 标志
工业用2-甲基吡啶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涂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本标准编号、商标、批号、净重及GB 190中规定的“易燃液体”和“有毒品”标志。
6.2 包装
应使用专用的清洁干燥的镀锌铁桶包装,包装容器应严加密封。
6.3 运输
6.3.1 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装混运。
6.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外界水分的吸入。
6.3.3 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剧烈震荡、撞击;远离热源和火种。运输、装卸工作中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
6.4 储存
6.4.1 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库区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6.4.2 产品不得与强氧化剂混合存放。
7 安全
7.1 危险警告
工业用2-甲基吡啶是易燃液体,遇热、明火易引起激烈燃烧或爆炸。工业用2-甲基吡啶有毒,2-甲基吡啶蒸气刺激呼吸道,高浓度下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导致神志不清。
7.2 安全措施
工业用2-甲基吡啶泄露时应尽可能将泄露液收集在有盖的容器中。用砂土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不要冲入下水道。着火时,用干粉、抗溶性泡沫、雾状水、二氧化碳等进行扑救。
应避免工业用2-甲基吡啶与皮肤接触,如果溅到皮肤上或眼睛里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急速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