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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吸收剂UV-531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1843-05-6
分子式:C21H26O3
分子量:326.43

紫外线吸收剂UV-53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吸收剂UV-531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 2,4-二羥基二苯甲酮与溴辛烷为原料生产的 2-羥基-4-正辛氧基二苯甲酮。商品名称为紫外线吸收剂UV-531。
分子式:C21H26O3
相对分子量:32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引用文件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17-2006 化学试剂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1-2006 化学试剂 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紫外和可见光部分)
GB/T 11409-2008 橡胶防老剂、硫化促进剂试验方法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紫外线吸收剂UV-531 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紫外线吸收剂UV-531 的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浅黄色粉末
熔点范围,℃ 47.0-49.0
加热减量,% ≤ 0.50
灰分,% ≤ 0.10
透光率,%
450nm ≥ 90.0
500nm ≥ 95.0
3.2 净含量:应符合标示量,其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试验数据结果的表示和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执行。
4.1 外观
 称取 30g 试样,放在 30cm×30cm 的白色滤纸上,然后轻轻摊成 20cm×20cm(大约)的面积,在自然光下目测颜色、形状。
4.2 熔点范围
按 GB/T 617-2006 之规定进行测定。
4.3 加热减量
按 GB/T 11409-2008 中 3.4 规定,控制温度为(105±2)℃,加热 2h。
4.4 灰分
按 GB/T 11409-2008 中 3.7 规定,控制温度为(800±25)℃,灼烧 1h。
4.5 透光率
4.5.1 仪器
4.5.1.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应符合 GB/T 9721-2006 中第六章的规定。
4.5.1.2 吸收池:光程为 10mm 玻璃比色皿。
4.5.1.3 无水乙醇:分析纯。
4.5.2 分析步骤
称取 2.5g 试样(准确至 0.01g),加入到 50mL 清洁干燥的具塞比色管中,用移液管准确吸取 50mL 无水乙醇,加入到以上具塞比色管中,溶解后倒入 10mm 比色皿中,置于分光光度计内,以无水乙醇试剂作参比,分别测定 450nm 和 500nm 波长下的透光率,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4.6 净含量检验
按 JJF1070-2005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本产品以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按 GB/T 6679-2003 规定抽样。取样量不得少于 2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贴标签并注明:产品名称、采样日期、批号、采样人。一瓶用于检验,另一瓶保存以备复查。
5.3 出厂检验
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5.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从同批产品中重新自两倍的包装件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也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每个外包装上都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生产厂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应符合 GB/T 191-2008 的相关规定。
6.2 包装
产品封装于纸板桶内,桶内衬二层塑料袋。
6.3 运输
 产品搬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不得乱扔乱滚,以防损坏包装。应防潮、防雨、避免曝晒。
6.4 贮存
6.4.1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火源、强酸、强碱以及强氧化剂。
6.4.2 本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