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您提供化工资料查询,分享技术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

巯基乙酸异辛酯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00kg/桶
最小购量:1
CAS:25103-09-7
分子式:C10H20O2S
分子量:204.34

工业巯基乙酸异辛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巯基乙酸异辛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巯基乙酸钠酸化成巯基乙酸在催化剂存在下酯化制备的工业巯基乙酸异辛酯。
分子式:HSCH2COOCH2(C2H5)CH(CH2)3CH3
相对分子量:204.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1668 增塑剂酸值及酸度的测定
GB/T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GB/T 4472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3 技术要求
工业巯基乙酸异辛酯应符合表1要求
                        一等品 合格品
外 观 无色透明液体
色度(Pt-Co色号),Hazen ≤ 10     15
密度 ρ20,g/cm3         0.9730~0.9737
工业巯基乙酸异辛酯含量,% ≥ 99.5 99.0
酸值,mgKOH/g ≤              0.2 0.3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 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按 GB/T601、GB/T 603规定制备。
4.2 外观的测定
自然光线下目测。
4.3 色度的测定
按照GB/T 3143中规定的色度测定方法执行。
4.4 密度的测定
按照GB/T 4472中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5 巯基乙酸异辛酯含量测定
按GB/T 9722进行。
4.5.1 原理
在一定的色谱条件下,用气相色谱仪测定,试样的主要成份与杂质都有相应的分离的色谱峰,以面积化归一法定量。
4.5.2 材料和仪器
6201 载体:粒度 80~100 目。
固定液:SE-30。
色谱柱:柱长 3m,内径 φ3mm 不锈钢。
微量注射器:1.0μL 或 10μL 微量注射器。
检测器:TCD。
工作站。
4.5.3 色谱条件
进样器温度℃ :230。
检测器温度℃ :220。
柱温度℃ :190。
载气(H2)流速 mL/min :40~50。
桥流 mA :130。
进样量 μL :0.6。
4.5.4 操作过程
按4.5.3色谱条件操作仪器,待仪器稳定后,用干净的微量进样器抽取样品0.6μL进样,以色谱数据处理工作站记录面积,以归一法定量。
4.5.5 计算
         Ai
X=------------
        ∑Ax
式中:
Ax — 与巯基乙酸异辛酯对应的峰面积。
Ai — 样品中各组分对应的峰面积。
4.6 酸值
按GB /T 1668进行检验
4.6.1 试剂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01 mol/L。
溴甲酚紫指示液:1 g/L。
4.6.2 试验方法
称取试样约 10g(精确至 0.01g),至 250mL 锥形瓶中,加入 7 滴 4.6.1.2 溴甲酚紫指示液,用 4.6.1.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紫红色为终点。
4.6.3 计算
酸值(A)KOHmg/g 表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c×v×56.1
A=---------------
         m
式中:
 c —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v — 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m — 试样的重量,g。
56.1—氢氧化钾的摩尔质量,g/mol。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
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2 抽取方法
产品取样按GB/T 6680规定进行,总体积不少于1000ml,混匀后分别装于两个磨口瓶中,一瓶检验,另一瓶保存三个月备查。瓶上贴好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取样日期等。
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本标准表1中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产品出厂由公司质检部门进行检验,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本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厂址,产品名称,净重、批号、等级等。
5.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重新采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
合格判定,采用 GB/T 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后进行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包装桶上应有牢固标志,注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等。
6.2 包装
产品应用清洁干燥的塑料桶包装,桶口加塑料密封圈,防尘盖,每桶净含量200kg。经供需双方协商采取相应的包装规格。
6.3 运输
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货物运输规定进行,轻搬、轻放以免损坏引起事故。
6.4 贮存
产品应放于阴凉、防晒、通风库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