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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亚铁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516-03-0
分子式:FeC2O4·2H2O
分子量:

草酸亚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酸亚铁的性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草酸亚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T601-2002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 /T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T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2009 修约规则和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
GB/T9728 化学试剂 硫酸盐测定通用方法
GB/T9738 化学试剂 水不溶物测定通用方法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状结晶,微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分子式:FeC2O4·2H2O
相对分子质量:179.9(按 2007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4 要求
表1 要求
名称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草酸亚铁(FeC2O4·2H2O),% ≥ 99.5 99.0 98.0
氯化物(以 Cl-计),% ≤ 0.005 0.01 0.02
硫化合物(以 SO42-计),% ≤ 0.01 0.05 0.10
铅(Pb),% ≤ 0.001 0.002 0.01
干燥失重,% ≤ 0.30 0.40 0.50
5 试验方法
本章中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均按GB/T601-2002、GB/T602-2002、GB/T603-2002的规定制备,试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2008中三级水规格。样品均按精确至0.01g称量。
5.1 含量
5.1.1 原理
在酸性条件下,用高锰酸钾计量氧化试样中的二价铁离子和草酸根离子,加入磷酸掩蔽反应生成的Fe3 +。
5.1.2 试剂和材料
5.1.2.1 硫酸。
5.1.2.2 磷酸。
5.1.2.3 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c(1/5KmnO4)=0.1mol/L。
5.1.3 仪器
5.1.3.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5.1.3.2 可控温电炉。
5.1.4 分析步骤
于 250 mL 三角烧瓶中准确称入 0.2g~0.25g 试样(精确至 0.0002g),加入 100 mL 含有 8mL 硫酸的水溶液和 5 mL 磷酸,摇匀,让试样溶解,用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 (c(1/5KMnO4)=0.1mol/L)滴定,近终点时,加热至 65℃,继续滴定至溶液呈粉红色,并保持 30s 不变。同时做空白试验。
5.1.5 分析结果的表述
试样中草酸亚铁(FeC2O4·2H2O)的质量分数 X1(%)按式(1)计算

       (V-V0)×C×179.9
X=-----------------------×100%......................... (1)
            1000×m×3
式中:
V——滴定试样溶液消耗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数,mL;
V0——滴定空白溶液消耗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数,mL;
c——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179.9—— FeC2O4·2H2O的相对分子质量;
m——试样的质量,g。
5.1.6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0%。
5.2 氯化物的测定
称取 1.0g 样品,溶于 10mL 水,7mL 硝酸溶液(25% )中,摇匀,过滤后加 1mL0.1mol/L 硝酸银,稀释至 25mL,摇匀,放置 10min。所呈浊度不得大于标准。
标准是取 25mL 不含氯化物的草酸亚铁溶液及下列数量的 Cl:
优等品…………………………0.05mg;
一等品…………………………0.1mg;
合格品…………………………0.2mg。
注:不含氯化物的草酸亚铁溶液的制备。称取10.0g样品,溶于100mL水及 70mL25%硝酸中,加10.0mL0.1mol/L硝
酸银,稀释至250mL,放置12~18h,过滤。
5.3 硫化合物的测定
称取2.0g试样加入少许水润湿,加入10 mL硝酸溶液(25%)溶解后,稀释至50 mL,摇匀,静置30min,过滤,弃去最初的5 mL,取25 mL,稀释至与标准相同刻度,加入3 mL250g/L氯化钡溶液,摇匀放置10min,溶液所呈浊度不得大于标准。
标准是取2g样品加10mL25% HNO3溶解后,加入3 mL250g/L氯化钡溶液,稀释至50 mL,摇匀,静置30min,过滤,弃去最初的5 mL,取25 mL,加入下列数量的 SO42-标准溶液,稀释至50mL,加入3 mL250g/L
氯化钡溶液,与样品进行浊度对比。
优等品……………………………0. 1mg;
一等品……………………………0.5mg;
合格品……………………………1.0mg
5.4 铅(Pb)的测定
5.4.1 原理
试样经盐酸溶解后,试样溶液中的铅在空气-乙炔火焰中原子化,所产生的原子蒸汽吸收从铅空心阴极灯射出的特征波长283.3nm的光,吸光度值与铅基态原子浓度成正比。
5.4.2 试剂与材料
5.4.2.1 盐酸,优级纯
5.4.2.2 硝酸,优级纯;
5.4.2.3 盐酸溶液,(1+1);
5.4.2.4 硝酸溶液,(1+100);
5.4.2.5 铅标准溶液,0.1mg/mL;
5.4.2.6 溶解乙炔。
5.4.3 仪器
5.4.3.1 通常实验室仪器
5.4.3.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附有空气-乙炔燃烧器及铅空心阴极灯。
5.4.4 分析步骤
5.4.4.1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 1.0000g 样品,加 5 mL 的 1+1 盐酸(5.4.2.3),加热溶解,溶液移入 100 mL 容量瓶中,以硝酸(5.5.2.4)溶液稀释至刻度,混匀。
5.4.4.2 标准曲线的绘制
分别吸取铅标准溶液(5.4.2.5)0,1.00,5.00,10.00,15.00mL于5个100mL容量瓶中,加入5mL1+1盐酸 ( 5.4.2.3 ) , 用 硝 酸 定 容 ( 5.4.2.4 ) , 混 匀 。 此 标 准 系 列 溶 液 铁 质 量 浓 度 分 别 为0,1.00,5.00,10.00,15.00μ g/mL。在选定最佳工作条件下,于波长283.3nm处,使用空气乙炔火焰,以铅含量为0的标准溶液为参比溶液调零,测定各标准溶液的吸光值。以各标准溶液的铅的质量浓度(μ g/mL)为横坐标,相应的吸光值为纵坐标,绘制工作曲线。
5.4.4.3 测定
试样溶液直接(或适当稀释后)在于测定标准系列溶液相同的条件下,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值,在工作曲线上查出相应的铅的质量浓度(μ g/mL)。
5.4.5 分析结果的表述
铅(Pb)含量X2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2)计算:
        p×D
X=--------------×100%..................... (2)
       10000×m
式中:
ρ -由工作曲线上查出的试样溶液中铅的质量浓度,μ g/mL;
100-试样溶液的体积,mL;
D-测定时试样溶液的稀释倍数;
m-试料的质量,g。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值。
5.5 干燥失重的测定
5.5.1 原理
将试样平铺在规定尺寸的称量皿中,在适宜的温度下加热到质量恒定。
5.5.2 仪器
5.5.2.1 烘箱,能控制温度 105±2℃,并有微弱的自然通风;
5.5.2.2 称量瓶,Φ 70×35mm
5.5.2.3 天平,精确至 0.0001g;
5.5.2.4 干燥器,盛有硅胶干燥剂。
5.5.3 操作步骤
a) 调节烘箱至 105℃,在烘箱中加热带盖称量瓶 1h,加热时打开瓶盖,置于烘箱中。移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 30min,然后称量称量瓶及盖,精确至 0.0002g。
b) 取 5~10g 样品,在称量瓶底部均匀铺开,盖上盖称量,精确至 0.0002g。
c) 将成套称量瓶放在 105℃的烘箱中,打开盖但要放在烘箱中,加热 2 小时,将称量瓶从烘箱中取出,盖上瓶盖。在干燥器中冷却 30min 称重,精确至 0.0002g,由减轻之重量计算干燥失重百分数。
d) 对同一试样进行两次平行测定。
5.5.4 分析结果的表述
按式(3)计算水分的质量分数X3,数值以%表示。 
       m2-m3
X3=----------------×100%..................... (3)
         m2-m1
式中:
m1-空称量瓶及盖(经加热并冷却)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加热钱称量瓶、盖及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3-加热后称量瓶、盖及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
5.5.5 允许差
如果试样两次测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小于0.10%,用其计算平均值,修约至0.01%。否则,再次进行测定,直至满足要求。但若两次测定值均小于0.30%,则忽略其绝对值之差直接计算平均值。
6 采样
6.1 产品按批检验。以混料 6 吨生产量为一批。
6.2 产品按 GB/T6678 中规定的采样单元数随机抽样,拆开包装线,宜用 GB/T6679 中规定的适宜的采样器和方式迅速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将采取的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具塞广口瓶中,密封。样品量为 500g。
本企业可在包装线上采取有代表性产品为实验室样品,进行检验。
6.3 样品瓶上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日期及采样人等。
7 检验规则
7.1 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 GB 8170-2008 中的“修约值比较法”。
7.2 本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为型式检验项目。
7.3 出厂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质量指标、等级、执行标准号。未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产品不得声明符合本标准。
7.4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规定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7.5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加倍在包装单元中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中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出厂产品的外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净质量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商标。
8.2 包装:25KG 复合袋
8.3 储运要求:一般化学品储运。避光、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