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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替比林质量检测

规格:AR
包装:500g/瓶
最小购量:1
CAS:60-80-0
分子式:C11H12N2O
分子量:188.23

安替比林粗品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替比林粗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安替比林粗品。
分子式:C11H12N2O
分子量:188.2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 要求
产品控制项目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优级品 合格品
性 状  类白色或者灰白色结晶性粉末
硫酸盐(%) ≤0.01 ≤0.01
失重(%)   ≤5.0  ≤6.0
含量(%)   ≥93   ≥90
4试验方法
4.1 一般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均按GB/T 601-2002、GB/T 603-2002的规定制备,
试验室用水符合GB/T 6682-2008三级用水规定。
4.2 外观测定
目测。
4.3 硫酸盐
4.3.1 测定原理:
Ba2++SO42- = BaSO4
4.3.2 试药和仪器
——标准硫酸钾溶液:0.1mg/ml
——盐酸溶液:10%
——氯化钡溶液:25%
50ml纳氏比色管、1ml、2ml刻度吸管。
0.1mg/ml标准K2SO4溶液、10%HCl溶液、25%BaCl2溶液
4.3.3 标准溶液的制备
取标准硫酸钾溶液0.5ml,加盐酸溶液2ml,氯化钡溶液5ml用水稀释至25ml刻度,摇匀即得。称取本品约0.5g,加水15ml溶解后,加10%HCl溶液2ml,25%BaCl2溶液5ml用水稀释至25ml刻度,摇匀,放置10分钟,与标准硫酸钾溶液(0.1mgSO2-4/mL)0.5mL同时同法制成的标准液,同置黑色背景上,从上向下观察比较,样品溶液不得比标准溶液浑浊。
4.3.4 样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样品约0.5g,加水15ml左右溶解后,加盐酸溶液2ml,氯化钡溶液5ml用水稀释至25ml刻度,摇匀即得。
4.3.5 比浊
标准液和样品制备好后,放置10分钟,同置黑色背景上,从上向下观察比较,样品溶液不得比标准溶液浑浊。
4.4 失重的测定
4.4.1 仪器
水份瓶、电子天平
4.4.2 操作规程
取样品约2.0g于干燥至恒重的水分瓶中,精密称定,于60℃烘箱中干燥4小时,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待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定,计算干燥失重。
4.4.3 计算
安替比林粗品的失重LOD(%)按式(1)计算:
                   m0-m1
LOD(%)= ------------------×100% (1) 
                     m0
式中:
m1—试样干燥后的重量
m0—试样的重量
4.5 安替比林含量的测定
4.5.1 试剂和溶液
——对乙氧基菊橙指示剂:称取对乙氧基菊橙 0.5g,加适量水微热溶解,用水稀释至 100.0ml
——溴酸钾标准滴定溶液:0.01667 mol/L
——溴化钾溶液:10%
——盐酸溶液:6 mol/L
4.5.2 测定步骤
称取0.20g(精确至0.0001g)试样,用10ml水溶解。依次加入盐酸溶液、溴化钾溶液,混匀。用溴酸钾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近终点前1-2ml加入对乙氧基菊橙指示剂3滴,逐滴进行滴定至颜色由红色变为无色时即为终点。
4.5.3 计算
安替比林粗品(以安替比林计)质量分数X1(%)按式(2)计算:
                 V×C×0.1882×3
X1(%)=  --------------------------- ×100%.............(2)
                       W
式中: V—消耗溴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C—溴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W—试样的质量,g;
0.1882—安替比林毫摩尔质量,g/mmol。
4.5.4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绝对差值应不大于 0.3%。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
产品应由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证明书后方可使用。质量证明书内容包 括:生产单位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本标准编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和检验结果等。检验
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5.2 组批和取样
固体产品以一个结晶罐的量为一批。按GB/T 6678-2003、GB/T 6679-2003和GB/T 6680-2003中规定的方法取样。每批产品取样总量固体产品应不少于300g,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试剂瓶中,密封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人等,一份检验,两份留样。
5.3 判定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复检结果中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净含量、本标准编号和GB/T 191-2008中“怕雨”标志。
6.2 包装
固体产品采用编织袋包装。
6.3 运输
固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雨淋和包装破损。溶液产品在运输中要确保不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