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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乙酸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79-21-0
分子式:CH3COOOH
分子量:

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  

 

中文名: 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  
英文名: Peroxyacetic acid;Peracetic acid 
分子式: CHO   分子量: 76.05  
结构式:
CAS号: 79-21-0   RTECS号: SD8750000  
HS编码:   UN编号: 2131  
危险货物编号: 52051   IMDG规则页码: 5225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一般商品为35%的醋酸稀释溶液。  
主要用途: 用于漂白、催化剂、氧化剂及环氧化作用,也用作消毒剂。  
熔点: 0.1 沸点: 105
相对密度(水=1): 1.15(20℃)  相对密度(空气=1):  
饱和蒸汽压(kPa): 2.67(25℃)  溶解性: 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硫酸。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  
燃烧性: 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甲  
闪点(℃): 41℃开杯   自燃温度(℃): 200℃  
爆炸下限(V%): 无资料   爆炸上限(V%): 无资料  
危险特性: 过氧化物,化学反应活性较高,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接触明火、高热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易燃性(红色):2 反应活性(黄色):4 特殊危险: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稳定性: 不稳定  
禁忌物: 强还原剂、强碱、金属盐类。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雾状水、二氧化碳、泡沫。在安全位置或最大可能距离以外灭火。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并引起回燃。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危险性类别: 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2  
包装类别: Ⅰ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有冷藏装置、通风良好、散热良好的不燃结构的库房内。严禁火种。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应与促进剂、还原剂、易燃、可燃物,碱类、酸类等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撞击和震荡。 ERG指南:147 ERG指南分类:有机过氧化物(对热和杂质敏感/强刺激性的)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未制订标准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美国TLV—STEL:未制订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是皮肤和眼的腐蚀剂。 LD50:1540mg/kg(大鼠经口);10mg/kg(豚鼠经口);1410mg/kg(兔经皮) LC50:450mg/kg(大鼠吸入)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OSHA高危险化学品过程安全管理:29CFR1910.119,附录A,临界值:(浓度>60%乙酸)1000lb(453.6kg)。健康危害(蓝色):3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饮牛奶或蛋清。立即就医。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戴面具式呼吸器。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高于NIOSH REL浓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检测浓度下: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防酸碱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皮胶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定期体检。  
泄漏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惰性的、潮湿的、不燃烧的物料吸收。然后收集转移至安全地带。或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防事故泄漏/可燃物(款112(r)表3),临界值(TQ)4540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227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