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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二硝基苯质量检测

规格:99%
包装:25kg/桶
最小购量:1
CAS:99-65-0
分子式:C6H4N2O4
分子量:168.11

间二硝基苯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间二硝基苯的技术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硝基苯为主要原料,经进一步硝化制得的间二硝基苯。主要用于染料、农药和医药等。
本标准适用于间二硝基苯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分子式:C6H4(NO2)2
相对分子量:168.11(按 2007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 99-65-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欺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3 要求
间二硝基苯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外观           淡黄色至黄色针状结晶体
干品熔点,℃      ≥ 88.5 88 87
纯度,%           ≥ 99.9 99.7 99.5
邻、对二硝基苯,% ≤ 0.1 0.3 0.5
水分,% ≤ 10
4 安全信息
4.1 安全要求
按 GB 12268 的规定,间二硝基苯属于有毒品,使用及搬运时,应穿戴防护衣和防护手套,防止直接接触皮肤或吸入人体内。
4.2 安全技术说明书
按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该产品出厂应提供详细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提供该产品的危险性信息;
b) 安全使用方法;
c) 运输、储存要求;
d) 防护措施;
e) 应急处置措施。
5 采样
 按 GB/ T 6679 中 4.3.1 的规定,用采样探子或其他合适的工具,从采样单元中,按一定方向,插入一定深度取定样样品。每个采样单元中所取得的定向样品的方向和数量依容器中物料的均匀成度确定。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视评定
6.2 干品熔点的测定
将经 75~80℃ 烘干 2~3h 的样品,装入一头封闭的长为 40~50mm、内径 1.5~2.0mm 毛细管中,试样在毛细管中的高度为 2~3mm,试样必须装紧,将装有试样的毛细管用橡皮圈固定在已校正的温度计上,装有试样的毛细管壁应紧贴温度计水银球,并与它相平,再把温度计插入装有甘油的熔点测定器中,开始升温,速度每分钟 5~6℃,待温度达到产品熔点以下10℃时,温度上升的速度控制在每分钟 1~2℃,待样品全部熔解为清液时,此刻的温度即为该样品的熔点。
6.3 纯度及邻、对二硝基苯含量色谱法测定
6.3.1 试样进入色谱系统后,在合适的色谱操作条件下,各组分得到分离,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用峰面积归一法定量。
a)仪器、装置
气相色谱仪:仪器灵敏度及稳定性应符合 GB/T 9722 的规定;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FID;
记录仪:色谱数据处理机;
色谱柱:玻璃毛细管柱;
进样器:10μ L。
b)色谱操作条件
柱箱温度:165℃;
检测温度:260℃;
汽化温度:260℃;
载气(氮气)流量:25ml/min;
燃烧气(氢气)流量:30 ml/min;
助燃气(空气)流量:400 ml/min;
进样量:0.4μ L;
定量方法:峰面积归一法;
根据本标准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色谱操作条件。
6.3.2 检验步骤
启动仪器,操作条件稳定后,吸取 0.4μ L 间二硝基苯试样(用 N-N 二甲基甲酰胺溶剂按1:5 稀释)进样,出峰完毕后(见图 1),根据各组分面积计算各组份的百分含量:
            Ai
Xi = ———————×100………………………(1)
           ∑Ai
式中:
Xi————组分 i 的百分含量,%;
Ai———组分 i 的峰面积,mm
2。
6.3.3 允许差
纯度两次平等测定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0.2%,各有机杂质含量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
不大于 0.03%。

6.4 水分
按 GB 6284 规定进行,其烘干温度应控制在 75~80℃。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三章表 1 中规定的全部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7.2 出厂检验
 间二硝基苯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公司应保证所出厂的间二硝基苯都符合标准的要求。
7.3 复检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异地交收试验时,水分含量允许误差为±1%。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标签
8.1.1 标志
间二硝基苯的每个包装上都应按 GB 190 和 GB/T 191 中的有关规定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d) 生产许可证编号;
e) 净含量;
f)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g) 警示标志(有毒品)。
8.1.2 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和等级。标签的编写应符合 GB 15258 的规定。
8.2 包装
间二硝基苯外包装采用普通纺织袋,内衬塑料袋,每袋净重 40kg,其包装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产品包装应符合 GB 12463 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相关规定。
8.3 运输
运输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
8.4 贮存
贮存应符合 GB 15603 的规定。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仓库应远离火种、热源并防止阳光直射。本产品保质期二年。